【标题】我工作期间自己下楼梯时不小心踩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问题】
那天我受领导指派去接外地客人,从公司出发到停车场取车的过程中因为一时疏忽不小心踩空从楼梯上滚下来受伤,区劳动局认为是我本人注意力不集中才摔伤因此不给认定为工伤,请问这合法吗?
【查看解答】
【解答】工伤认定的一般原则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工作时间这一点毋需质疑;这里的工作场所不仅包括具体的办公场地还包括来往于各场地之间的合理区域;同时,为完成领导指派的接人任务也属于为完成工作任务客观上必须进行的行为,这一点也符合“因工作原因”的要求。此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排除工伤认定的三种法定情形,即“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而由于自己“注意力不集中”或“过失”并不属于以上三种情形。实际上,劳动者工作中存在“过失”再所难免,工伤保险正是为分担这类事故风险而设立的,因此劳动局的认定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您可以依法申请对该认定结果进行行政诉讼。